2019/10/22 證交所 企業合併財報 投資指標

 企業活動日趨複雜,會計準則也與時俱進,為一窺財務報告之秘,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劃一系列「合併財務報告」、「控制力與重大影響力」等主題,期能透過淺顯文字,並融入案例或時事使讀者能更加瞭解會計準則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及投資人於閱表時應注意之處。
  證交所指出,上市、上櫃、興櫃及公開發行公司依規定均應定期公開財務報告,投資人可以透過公開資訊閱讀這些企業所公開的財務報告,了解並分析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以評估自己的投資決策。
  企業公開的財務報告為什麼叫做「合併財務報告」?跟一般的財務報告又有什麼不同?
  現今的企業因為多元化發展,不是只有一家公司組織就能單打獨鬥,不免為了各種目的擴展集團投資架構,如可能在世界不同地點設立研發中心、生產基地、銷售據點,或是設立數個不同營業項目的轉投資公司進行多角化經營等。所以當一家企業在編製財務報告時,企業自己本身法律個體的財務報告可能已不足以綜觀整個集團的經營全貌,因此「合併財務報告」近年來已成為主要財務報告。
  以圖示為例,甲公司轉投資了A公司及B公司,持股比例都是100%,此時甲公司、A公司及B公司所組成的架構稱為「集團(group)」,甲公司為集團的「母公司」,A公司及B公司則為集團內的「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就是將母公司及子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以如同單一經濟個體的方式來表達。甲集團合併財務報告就是將母公司(甲公司)及所有子公司(A公司及B公司)併同表達的財務報告,所以甲集團合併財務報告彙總了甲公司 、A公司及B公司三家法律個體的所有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
  因此,我們所看到合併財務報告中的每個項目,都是加總了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相同項目的結果。
  附帶一提,甲公司可能還是有編製自身法律個體財務報告的需要,例如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決定盈餘分配議案等,此時甲公司所編製的財務報告稱為「個體財務報告」。依照規定,一般行業的公開發行公司一年只需要編製一次年度個體財報。倘若沒有任何子公司的企業,其編製的財報稱為「個別財務報告」。<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