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三商家購 興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以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共計裁罰 新台幣1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以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共計裁罰 新台幣10萬元。
1.事實發生日 :108/10/282.發生緣由: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至本公司實施勞動檢查,以本公司員工超時工作違反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優化工作流程降低員工加班狀況,以避免日後 違反相關規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