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 台灣電力 台電: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台電公司昨(29)日指出,台中市府發給台電的許可證已載明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公噸,突然在本月22日要求減煤至1,104萬噸,若執意開罰,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指出,中市府原先核發給中火的二張操作許可證,已載明到2020年1月25日前,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公噸,並自2020年1月26日起,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40%。徐造華說,中市府突然在上周告知要求減煤至1,104萬噸,台電實在無法在期限內達成要求;若中市府執意開罰,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徐造華表示,備轉容量率維持在10%是民眾的期待,台電為維持穩定供電,會在能力範圍內盡量減煤。今年9月起進入空汙季,台電已持續擴大火力電廠的降載幅度,台中電廠9月的減發度數為去年同期的5.4倍。<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