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證交所 (未上市) 金融資產分類 IFRS 9揭密

 臺灣證券交易所指出,金融資產與企業日常營運息息相關,包括現金、存款、應收帳款,或投資的股票、債券,以及遠期合約或選擇權等衍生工具等,均適用IFRS 9「金融工具」會計處理。
  證交所表示,閱讀財報時,可能發現資產負債表內只有現金、應收票據或應收帳款項目,至於公司持有的股票、債券與衍生工具等項目,則依IFRS 9規定區分為三種類別,分別表達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IFRS 9相較先前公報,更趨向按公允價值衡量。所謂「公允價值」,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規定,是指有買賣意願的雙方在正常交易情況下願意成交價格。
  若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該公允價值應優先採用市場實際交易價格(如上市股票),若無直接可觀察的活絡市價,可採用評價方法評估其公允價值(如未上市股票)。
  證交所說,IFRS 9對於金融資產分類,訂有具體明確規範,企業決定金融資產分類時,應同時考量以下兩項測試:
  第一是「合約現金流量測試」─評估金融資產產生的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的利息。
  合約不是有提到支付本金利息即可,而要「最純粹」的債務工具才符合標準,例如銀行活期存款及政府公債。
  像目前市場上許多看似為債務工具的投資商品,如高利存款、結構債等內容包羅萬象,或則連動股票市場起落,或緊盯匯市走向,實已跳脫一般所稱債務工具單純賺取利息的性質,就不符合「合約現金流量測試」標準。
  第二是「企業經營模式測試」─評估企業如何管理金融資產以創造收益的經營模式。
  企業投資純債務工具雖然預期可以收到本金與利息,但企業可能不僅以此為目的,舉例來說,企業可能以滿足營運資金調節需求為目的而投資,因此除收取純債務工具本息外,亦會積極地評估市場走勢而出售純債務工具。<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