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7 頂新製油實業 (未上市) 頂新案 魏應充判五年九月

頂新製油公司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非食用的豬油和牛油,加工製成食用油出售給下游廠商,一審判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六人無罪,二審去年逆轉改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判魏15年徒刑,其中六年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昨(6)日判魏26罪定讞,其中七罪不得易科罰金,共計五年九月徒刑,魏確定入獄,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其餘45罪撤銷發回更審。
  針對最高法院公布頂新越南油案三審判決結果,頂新律師昨晚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遺憾,質疑檢方偵辦此案有三大違失,最高法院卻視而不見,做出具有爭議的判決結果。律師表示,近日將依法聲請再審,另也會針對本案多項違背法令之處,聲請非常上訴。<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