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1/06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11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作業,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
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2)本公司於108年10月25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股票公開發行。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六條之規定及108年11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3)配合上述股票無實體發行作業,擬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22,186,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1,860,000元。(4)本次換發無實體股份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股份相同。(5)有關股票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