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與冠宇國際電訊股份有 限公司、全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股份轉換案,依法向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2/022.公司名稱:佳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108年12月02日股東臨時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與冠宇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冠宇)、全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新通公司)、捷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萌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股份轉換後4家公司皆為存續公司,
股份轉換基準日訂為109年1月1日,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冠宇公司、全新通公司
及捷萌公司同時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其一切資產、負債及權利義務
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8項之規定辦理。(2)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開股份轉換之決議如有異議者,請於108年12月02日至109年01
月01日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
新北市22175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22樓之2)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即視為
無異議。(3)股份轉換基準日訂為109年01月01日,若基準日有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因法令規定
、法院裁判或主管機關命令等)之必要時,相關變更事宜授權本公司及各方當事 人之董事會全權決定。<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