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與錦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議定股份轉換基準日誤植,正確日期為109年1月13日
1.事實發生日:108/12/12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業經民國(下同)108年9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錦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錦新國際」)進行股份轉換,由錦新國際以現金為對價取得本公司之全部已發行股份;於股份轉換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錦新國際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本公司並將於適當時機,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機委員會申請停止公開發行。(二)雙方公司已於108年12月12日議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9年1月13日。(三)本案相關時程如下:(1)本公司普通股最後過戶日:109年1月8日(2)本公司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109年1月9日至109年1月13日(3)股份轉換基準日:109年1月13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相關時程及股份轉換基準日若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依股份轉換契約須更動之情事,本公司將另行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