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納諾 (興櫃) 董事會召集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A.
108年度營業報告書。B. 108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C. 108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D.
108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報告。E. 108年度修訂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A. 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B.
108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A.
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特別決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9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依本公司章程第40條並參照台灣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09年4月2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4月2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入議案結果。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1號9樓)<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