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健 (興櫃)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7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3.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1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7樓2.事實發生日:108/12/17~108/12/17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7(1)實際租賃面積:約252.69坪(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07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NA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1)實際租賃面積:約115.73坪(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10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NA3.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1(1)實際租賃面積:約99.71坪(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572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NA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7樓(1)實際租賃面積:約67.28坪(2)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817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NA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漢津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所需。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尚未簽署契約。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估價金額:3年期之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8,560,399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租賃房屋之目的是為營運使用,並考量交通便利性、群聚效應及此地為生技科學園區人才集結地。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12月17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12月17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本次董事會(108年12月17日)係通過擬繼續向關係人承租事宜,預計租賃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共三年,為預備後續簽約事宜,並已委請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估價報告,以利屆時雙方議約合理租金評估之參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